2020年3月2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议案》,聘任林洪波先生、景中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聘任公司副总裁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林洪波先生、景中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该人的履历未发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被提名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黄育华、齐凌峰、戴琼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