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拟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二、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情况
安庆汇辰于近日参与了安庆市庆自然出字〔2020〕10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最终以人民币3,899万元竞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3月2日,安庆汇辰与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方: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方:安庆汇辰药业有限公司
1、宗地编号:庆自然出字〔2020〕10号
2、宗地位置:安庆高新区,丁香路以南,霞虹路以西、环湖西路以东
3、宗地面积:105,378.27平方米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年
6、成交价格:人民币3,899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安庆汇辰本次受让取得土地主要用于创新药物原料药及制剂项目之原料药与医药中间体子项目的建设,为公司未来产品高端化、多元化及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能够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能力和整体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还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