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 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 6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9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办公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止2020年3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3:00-14:00)。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5、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6、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议案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7、股东发言。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9、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10、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个议案,议案1、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 |
1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 38,000 | 38,000 |
2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 2,800 | 2,800 |
3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1,200 | 1,200 |
合计 | 42,000 | 42,000 |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
项目一: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为38,000万元。包括新建6,000平方米厂房,改造原有车间42,000平方米,购置彩色涂层铝材生产线、高精度纵剪生产线等19条生产线。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年产建筑用彩色涂层铝材2万吨、车用铝材2万吨、工业类高性能复合铝材2万吨。项目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
2、本次变更内容: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 ||
实施地点 | 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 | 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 |
实施方式 | 新建、改建 | 新建 |
涉及面积 | 48,000平方米 | 82,000平方米 |
3、变更原因:
A. 改造原有厂区将涉及拆除、改建、停产等方面,成本较高,新建可以避免改造厂房对现有生产线的影响,减少产能损失等影响;
B. 在厂区规划及布局方面新建厂区更为优化;C. 厂房面积增加使得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有所提升,有利于提升产品品质;D. 新增的实施地点贴近公司本部,实施之后,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项目二: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总额为2,800万元。建设内容及目标为:新建四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购置漆膜冲击试验机、涂层落沙耐磨试验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以对不同复合铝材进行试验研发新材料和对本公司及外来材料进行检测。项目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2、 本次变更内容: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 ||
实施地点 | 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 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 |
涉及面积 | 新建四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 新建5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
3、 变更原因:
A.增加科研场地有利于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保障企业工艺技术的提高;
B.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技术方面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
项目三: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万元,项目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在公司现有的厂区内建设。项目以ERP系统为核心内容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集管理、制造、物流、营销与决策分析于一体,实现各应用系统间的无缝集成和协同应用。
2、本次变更内容: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
实施地点 | 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 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 |
3、变更原因:
新的生产基地内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为现代化生产创造条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