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0-4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业租金减免事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物业租金减免工作安排
为共同抗击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快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决策部署,鼎力支持企业缓解经营困难,提振市场信心,经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究,决定实行物业租金减免措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减免物业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持有、委托管理及代管的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商铺、经营性停车场、配套服务用房等。
本次减免涉及物业面积约30.51万平方米,其中深圳市内物业28.31万平方米,深圳市外2.20万平方米。
(二)租金减免对象
租用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物业,且未发生恶意欠租、违反租赁合同情况,属于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及经营性自然人的承租方。
本次减免共涉及租户438家,其中深圳市内免租430家,深圳市外免租8家。
(三)租金减免标准
1.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物业,免除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共计2个月租金。
2.新签订租赁合同处于免租期、装修期内的,免租期顺延2个月。
按照租赁合同预计共减免租金2495.68万元,其中深圳市内物业减免金额为2434.61万元,深圳市外物业减免金额为61.07万元。具体减免金额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二、本次免租事项对集团的影响
(一)本次免租安排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376.84万元,剔除托管、代管物业分成及管理费后,在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的情况下,减少公司净利润约1507.66万元。
(二)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数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免租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最终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本次免租安排不会影响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三)本次免租安排系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充分践行国企社会责任,彰显国企使命担当的具体表现,为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和经济稳定增长作出贡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软实力。
三、本次免租事项决策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本次租金减免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已提交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