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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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京证监发【2016】265号),监管部门针对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方面以及财务基础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公司充分重视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对上述监管意见所提到的问题按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作书面回复。除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监管意见外,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