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绪鹏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公司关联人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盛世”)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予以其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0万元。在授信额度内,河南盛世根据自身需求向财务公司提出贷款申请,财务公司视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予以审核、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