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桂股份: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0-005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集团”)拟于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能源”)签订《工业蒸汽供需合同》。本公司的新糖厂位于粤桂(贵港)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粤桂能源为产业园区的企业集中供热(汽),根据公司机制糖产量和吨糖用汽量预测情况,预计2020年度本公司向关联人粤桂能源采购工业用汽金额不超过350万元。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持股粤桂能源51%股份,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粤桂能源49%股份。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与粤桂能源构成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关联人粤桂能源的交易是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计2020年,本公司与关联人粤桂能源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该议案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0年度预计金额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19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工业用汽市场价不超过350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350
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小计350

说明:新糖厂调试期间向关联人采购工业用汽暂未结算,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超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且超过300万元。上一年度及截止披露日,公司与粤桂能源关联交易金额为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06月11日

3.住所: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江城村、逢宜村)A区

4.法定代表人:苗森

5.注册资本:800万元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00MA5NUP957C

8.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制冷产品的生产、销售;集中供热(汽)、供冷、供水、供电等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运营;蒸汽管道、供水管道及机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销售。

9.主营业务:供热(汽)、供冷、供水、供电等

10.主要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持股51%;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11.基本财务状况:

2019年1-12月/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5745741617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粤桂能源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签署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贵糖集团拟与粤桂能源签订《工业蒸汽供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1、供汽蒸汽参数及汽量

1.1供汽性质:工业用汽

1.2 蒸汽参数(乙方分界处蒸汽参数):

乙方用汽量达到需求量的30%及以上时,甲方按以下供汽参数向乙方供汽:

序号压 力温 度需 求 量
11.27MPa230℃50t/h
20.4MPa200℃100t/h

3、供汽时间

双方同步完成各自区域内的管网设施建设,具体供汽时间双方另行约定。

4、蒸汽价格

4.1蒸汽基准价格: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中国电煤价格指数(广西区域,电煤热值为5000千卡/千克)

678.57 元/吨(对应到厂标煤含税价950元/吨)价格为基础,甲方向乙方供应蒸汽基准价格分别为:

(1)1.27Mpa蒸汽:145.50元/吨(不含税)。

(2)0.4Mpa蒸汽:145.00元/吨(不含税)。

4.2 价格调整:

4.2.1当中国电煤价格指数(广西区域)广西区域数值较蒸汽基准价格对应电煤指数发生变动时,若变动值未超30元/吨,则蒸汽价格不调整;若变动值超30元/吨则开启调价机制。

5、供汽费用结算方法

5.1 供汽费用结算原则:甲方采用智能热网远程监控及计量管理

系统进行管理,具体操作待项目建成后另行约定费用预付和结算方式。

5.2 供汽费用结算

5.2.1蒸汽热费按月结算。结算须月结月清,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2020年2月27日,与粤桂能源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广西华电粤桂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公司关联董事刘富华先生、朱冰先生、芦玉强先生、陈健先生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新增关联方及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董事会意见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富华先生、朱冰先生、芦玉强先生、陈健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与关联人粤桂能源的交易是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粤桂能源 2020年度发生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35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粤桂能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拟签订的工业蒸汽供需合同和工业蒸汽供需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