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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
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庆伟先
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3月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
意见,董事会提名 顾庆伟 、 张雁冰 、 左梁 、 王生堂 、 万卿 、 程灿 为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
事,与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
                                   1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资格,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换届后,非独立董事侯文奇先生、潘晓峰先生将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侯文奇先生、潘晓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3月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
意见,董事会提名 陈特放 、 丁慧平   、 肖勇民   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名独立董事,与6
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
同意将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换届后,独立董事何刚先生、孙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及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 详 情 请 见 同 日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3
附件--个人简历:
    1、顾庆伟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西财
经大学本科毕业,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6年-1999
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部门主管;1999年-2000年任华为公司山东华
为财务总监;2000年-2003年任华为公司北方华为财务总监;2003年-2004年任鼎
汉有限副总经理,主管财务、市场;2005年-2007年任鼎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
理;2007年12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总裁。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顾庆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120,642股,其一致行动
人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4,043,895股,顾庆伟先生持有新余
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86.17%股权,顾庆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顾庆伟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雁冰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兰州商学
院会计专业学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
-1995年5月任甘肃省友谊公司主管会计、第二经营部副经理;1995年5月--2010
年2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华为副总经理、河北华为副总经理、
乌克兰华为财经管理部长等职务;2011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张雁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371,398股。张雁冰先生
2018年4月20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一职,并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董
事职务至今未减持公司股份。张雁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4
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左梁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资委。
现任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广州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总监;同时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左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左梁先生除担任广州轨道
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外,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生堂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
大学EMBA毕业。2010年至2014年历任公司副总裁、市场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王生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030,658股。王生堂先生与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万卿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本
                                   5
科学历。2011年-2012年任公司产品部总经理;2013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万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091,299股。万卿先生与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程灿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电
机电气及其控制专业学士,江西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00年-2002年任北方华为公司研发工程师;2002年-2014年历任本公司技术支援
部总监、供应链总监、产品部总监;2014年-2015年任子公司北京鼎汉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历任子公司芜湖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副总
裁、总裁;2019年8月28日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程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灿先生与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特放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南大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1982年2月至2000年4月,历任长沙铁道学院助教、讲
师、副教授;2000年4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2018年8月28日起,同时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陈特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特放先生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6
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丁慧平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丁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慧平先生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肖勇民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中共党
员。曾任株洲电力机车厂干事、副科长、主任、副处长;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长;
株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株洲联诚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省总商会兼职副
会长,株洲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肖勇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肖勇民先生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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