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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海投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规定,现由我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作为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5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杨晨,男,1970年5月出生,法律硕士,高级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任上海市浦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曾任职于上海市公安局四处。

应晓华,男,1974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共产党员。现任复旦大学卫生经济学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导,中国卫健委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卫生经济学会青委会常务委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理事。

鲁恬,女,1981年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曾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企业咨询部门资深经理。

全体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事姓名本年应参加(次)亲自出席(次)本年应参加(次)亲自出席(次)本年应参加(次)亲自出席(次)
杨 晨778811
应晓华228810
鲁 恬558811

在审议议案时,独立董事均能够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未对公司2019年度的会议议案及其他非会议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19年度,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相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自己的专业判断,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合理、公平,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2、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2019年度,公司能够遵守证监发[2003]56号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慎对待和处理对外担保事宜。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并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总额为0万元,期末余额为9,918.33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3%。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所有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决策程序,在2019年内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了担保。截至目前,康复医院的贷款事项正在履行相关金融机构的审批决策流程。

(2)关联方资金占用。经审慎核查,2019年度公司无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聘任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年度,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了业绩预告的披露义务。2019年1月9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司所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与定期报告中实际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年,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年,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能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8份。

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2年以来,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等规定,有序推进内控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了比较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议。

2019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杨晨、应晓华、鲁恬

2020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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