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在福州市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云明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9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监事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19年度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19年度监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三项议案将向股东大会通报。
会议还听取了《2019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本行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报告》三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