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4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2月28日第二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事项,以便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动态。
第二十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