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8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2月28日第二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事项,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将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由股东大会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