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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制定2019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19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效带动了公司业绩增长。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历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

(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有效地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四)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高效地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顺利衔接,保证了董事会的正常有效运作。换届完成后,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对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增进了规范运作和自律意识。

(五)投资者保护工作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理念。2019年公司发布调研记录2份,召开1次投资者网上业绩说明会,参加1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增强投资信心。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对外发布了《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提高投资预期。

二、2019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议。2019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政策变更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工作职责,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员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及时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2019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19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了董监高薪酬、公司年度绩效奖分配方案等议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各成员通过出席董事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了个人专业意见。

5、信息披露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历次业绩预告,保证了公司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未出现需要业绩修正的情况。

三、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马敬仁先生、蔡敬侠女士和刘泽华先生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

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2020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 年 2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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