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栋16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由公司支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确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而同意公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该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