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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刘泽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泽华,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
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人认为 2019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9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听
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
2019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
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4)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三)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3)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6)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 2018
年度薪酬、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8)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10)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如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9 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2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 年度公司未组织召开战略委员会会
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汇报说明,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2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诚信、
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独立性,监督公司
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核相关议案,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9 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19 年度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
                                   3
人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泽华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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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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