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61,8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熊翔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拟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与东北证券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已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拟就此事项签署《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84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由国盛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负责指导和督促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84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84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备。
(2)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84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请合同到期,结合公司创业板IPO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决定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84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