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与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共同控股的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易维视)于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1001504;发证时间:2019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本次认定系上海易维视原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等,上海易维视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认定当年起可连续三年(即2019年至2021年)享受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上海易维视作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满,所以上海易维视2019年已按1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认定不影响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预测数据。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