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旭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人出席董事5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