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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9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度,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
需要,拟与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宁夏可可美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可美”)、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新加加”)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预计。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以 5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截至披
  关联交   关联                    交易   2020 年预   露日已    2019 年发
                   关联交易内容
  易类别   方                      定价    计金额     发生金     生金额
                                   原则               额
                   向华亚采购玻    市场
 向关联    华亚                            6,000.00    391.28    3,252.95
                       璃瓶        价格
 方采购
 原材料    可可    向可可美采购    市场
                                          25,000.00    480.69   11,379.74
           美          味精        价格
 向关联    北京
                   北京新加加代    市场
 方代营    新加                             400.00      0.00      58.51
                   营天猫手续费    价格
 手续费    加
  向关联    北京
                     向北京新加加   市场
  方销售    新加                              1,800.00      30.19        203.99
                       销售产品     价格
  产品      加
  合计                                       33,100.00      902.16     14,895.19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2019 年度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2019 年度
                              实际发生                   同类业     预计金   期及索
  类别       人      内容                  预计金额
                                金额                     务比例     额差异     引
                                                         (%)     (%)
向关联方   北京    新加加代
代营手续   新加    营天猫手     58.51        60.00       0.84%       2.48%
费           加      续费
           北京
向关联方           向新加加
           新加                203.99       220.00       0.10%       7.28%
销售产品           销售产品
             加
                                                                     2019 年
                                                                      3月2
                   向华亚采                                          日披露
           华亚                 3,252.95   8,000.00 16.36% 59.34% 的《加
                   购玻璃瓶
                                                                     加食品
向关联方
                                                                     2019 年
采购原材
                                                                     度关联
料
                                                                     交易预
           可可    向可可美                                          告》(公
                              11,379.74 20,000.00 82.41% 43.10% 告编号
             美    采购味精
                                                                     2009-0
                                                                       08)
                              1、公司向可可美采购味精未达 2019 年初预计金额
                              系公司味精需求减少所致。
                              2、公司向华亚采购玻璃瓶未达到 2019 年预计金额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系华亚主要生产设备整修,同时公司采用公开招标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方式增加玻璃瓶供应商所致。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
                              额有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
                              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人代表:谈宇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玻璃容器的制造和销售,新型节能包装机械的制造和销售。
     住所:衡东县大浦镇衡东工业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亚总资产为17,125.69万元,净资产为8,582.52万元,
 营业收入11,207.41万元,净利润-1,091.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华亚1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华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状
 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
 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0年度向关联方华亚采购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
 币。
     2、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人代表:苏文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淀粉、谷氨酸、谷氨酸钠、饲料、复混肥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
 销售;五金机电、钢材、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青铜峡市小大公路六公里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可美总资产为80,807.25万元,净资产为32,292.77
万元,营业收入54,661.33万元,净利润1,661.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9年5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可可美100%股权,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可可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
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
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0年度向关联方可可美采购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
民币。
    3. 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人代表:彭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工艺品、厨房用具、家具、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I类医疗器械;货运代
    理;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
    医用软件);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会议服务;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食品;
    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
    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6层160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新加加总资产为391.12万元,净资产为51.68
    万元,营业收入289.88万元,净利润-298.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北京新加加40%股权,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北京新加加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
    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0年度向北京新加加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
    币,北京新加加代营天猫手续费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华亚、可可美,北京新加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
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调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
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
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华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华亚的日常交易:
采购华亚生产的800ml、715ml、500ml、480ml、450ml、380ml、280ml、238ml、
160ml等规格酱油产品的包装玻璃瓶,金额为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
定于每月25日对账,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从收到供方符合要求的税率为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款。
    2、公司拟与可可美签订的采购合同中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可可美的日常
交易:采购可可美生产的99%晶体味精等产品,金额为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
币,双方约定根据需方安排发货,货到后3日内为验收期,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供方提供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至需方。
    3、公司拟与北京新加加签订销售合同中预计2020年度与北京新加加的日常
交易:销售酱油,植物油,食醋等产品,金额为不超过1,800.00万人民币。拟与
北京新加加签订代营手续费合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批
程序后,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正式的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华亚、可可美,北京新加加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
是持续性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
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
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
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
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与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参
照市场价格确定,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
体结算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将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持续性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
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议案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
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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