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186.17万元。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