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进行了充分的审
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
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布局化妆品
业务,进一步丰富快销品产品矩阵,有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短期来看可能对利润率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长期来看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发挥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万解秋、王海峰、吴小亚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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