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竹泉 王蕊 徐胜锐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