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吴慈生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972.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3,590.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8%);实现利润总额30,837.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90%;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6,911.6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9.44%。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04,044,068.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8,274,001.79元,减去2019年度提取盈余公积20,404,406.87元,减去已分配2018年红利174,502,252.75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587,411,410.90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806,835股)后的总股本492,809,8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97,123,95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90,287,455.3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0160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共计7,752,000.00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金额 | 姓名 | 金额 |
孙 毅 | 1,551,000.00 | 王 冬 | 120,000.00 |
周 原 | 120,000.00 | 洪海洲 | 0 |
鲍祖本 | 1,551,000.00 | 潘 健 | 954,000.00 |
高敏坚 | 120,000.00 | 吴旭峰 | 636,000.00 |
方 洲 | 1,074,000.00 | 唐永亮 | 386,000.00 |
沈 陶 | 120,000.00 | 叶大青 | 1,120,000.00 |
总计 | 7,752,000.00 |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方洲、潘健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继续向永新包装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止;继续向广州永新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止;继续向黄山新力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止。
以上财务资助分别用于补充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每个月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全资子公司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和控股子公司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93%的股权)、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66%的股权)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