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要求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7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2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7 | 0 | 0 | 1 |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审议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审报告、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等议案。2019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邮件往来、电话问询等方式,监督年报审计过程,做好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沟通衔接,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确保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真实、准确、完整。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制定经理层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新一任高管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7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12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与其它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不定期的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bwing65@sina.com
独立董事:王斌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要求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7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2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7 | 0 | 0 | 2 |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
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议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审报告、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等议案。2019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邮件往来、电话问询等方式,监督年报审计过程,做好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沟通衔接,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确保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真实、准确、完整。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7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
12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与其它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不定期的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chenjiemiao@aliyun.com
独立董事:陈结淼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要求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7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2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6 | 1 | 0 | 2 |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制定经理层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新一任高管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7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12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与其它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不定期的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charlesyjc@qq.com
独立董事:杨靖超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要求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7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2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6 | 1 | 0 | 1 |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重大投资计划、参与未来发展战略讨论等事项,并给予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7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12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与其它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不定期的
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cjh@hugecapital.com.cn
独立董事:陈基华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要求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任期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1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1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1 | 0 | 0 | 1 |
本人于2019年12月23日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对本次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
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新一任高管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自2019年12月23日履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时间 |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12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与其它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cuip2000@sina.com
独立董事:崔鹏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要求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6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2 |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6 | 0 | 0 | 1 |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公司制定经理层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2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7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
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与其它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不定期的
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相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时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加深对法律法规特别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中小投资者保护等的认知,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的意识,加强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本人对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的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吴慈生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