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0-006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16号《关于核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3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49.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286.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062.9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7]5283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0,349.60 |
减:发行费用(含税) | 3,286.68 |
募集资金净额 | 17,062.92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9.20 |
加:以前年度投资收益 | 395.11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3,619.18 |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0.11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400.46 |
减: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12,000.00 |
截至2019年1月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447.48 |
加:本年利息收入 | 292.61 |
加:本年理财收益 | 258.36 |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收回 | 12,000.00 |
减:本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537.44 |
减:本年募投项目支出 | 3,390.62 |
减:手续费支出 | 0.1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6,070.24 |
2019 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原定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18,586.00万元,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为13,525.48万元,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17,062.92万元中的13,525.48万元建设调整后募投项目,其余3,537.4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德清农商行”)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德清农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018680111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186801116 | 17,062.92 | 6,070.24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润禾材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47.7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8,41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537.44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包含六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年产量(吨) |
1 | 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 | 4,000 |
2 |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 | 3,000 |
3 | 乙烯基硅油项目 | 5,000 |
4 | 端环氧硅油项目 | 5,000 |
5 | 嵌段硅油项目 | 5,000 |
6 | 软珠项目 | 3,000 |
总 计 | 25,000 |
根据2019 年11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时实现资源优化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在综合考虑市场发展趋势、周边环境变化以及安全环保新理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终止“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同时将“年产0.5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0.5万吨嵌段硅油项目”及“年产0.3万吨软珠项目”(前述四个子项目合称“拟调整子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其他子项目保持不变(本次未调整子项目合称“调整后募投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划“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为18,586.00万元,本次拟调整子项目规划的投资总额为5,060.52万元,占总筹资额的
24.87%,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为13,525.48万元(包含建设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产能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安装费及流动资金等)。
鉴于上述调整,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阶段的资金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资金需求,同时结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被搁置项目的情况,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净额17,062.92万元中的13,525.48万元建设调整后募投项目,其余3,537.4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年产量(吨) | 资金来源 | 实施主体 |
1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 | — | — | — |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 | 3,000 | 募集资金 | 德清润禾 | ||
乙烯基硅油项目 | 5,000 | 募集资金 | 德清润禾 | ||
端环氧硅油项目 | 5,000 | 自有/自筹资金 | 本公司 | ||
嵌段硅油项目 | 5,000 | 自有/自筹资金 | 本公司 | ||
软珠项目 | 3,000 | 自有/自筹资金 | 本公司 |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自有/自筹资金 | 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募集资金 | 本公司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变更原因
(1)终止子项目“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
“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系公司在筹划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阶段,综合考虑当时公司的现有产品结构、业务发展模式、整体市场环境、客户区域分布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基础上审慎决定的。鉴于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生产工艺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生产安全需求的持续提升、生产环保要求的日益增加以及所在区域环境发生变化,继续投资该项目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地区环保安全政策要求。同时基于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项目经济效益有所下降的实际情况,公司审慎决定终止实施“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
(2)变更“年产0.5万吨端环氧硅油”等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拟将“年产0.5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0.5万吨嵌段硅油项目”及“年
产0.3万吨软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是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生产基地定位及产能布局优化的需要,也是为了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3)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资原定计划中的“研发中心项目”因资金缺口搁置,现公司基于“一体两翼”的技术研发组织架构设想,综合考虑“浙大紫金众创小镇”突出的区位优势、浓厚的科研氛围及深度的产学研合作机遇,对原定“研发中心项目”进行改造升级,决定使用自有/自筹资金在毗邻浙大紫金港校区的智汇众创中心打造公司未来技术中心总部。
鉴于公司杭州技术中心总部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预计未来公司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较多,且公司目前发展正处于成长期,规模步入快速扩张阶段,对运营资金的需求都较之前有所增加。
基于上述公司发展现状,以及“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子项目调整情况,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防范流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净额17,062.92万元中的13,525.48万元建设调整后募投项目,其余3,537.4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是根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资金需求,同时立足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12月10日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8,410.26万元与实际承诺投资总额13,525.48万元差异5,115.22万元,差异系募投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20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004,575.74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会专字(2017)5493号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04,575.7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8年6月完成。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947.7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115.22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17,062.92万元)比例为29.98%;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系公司募投项目未完工所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产能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安装费及流动资金等。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实际实施主体为德清润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8,410.26万元,项目预计于2020年11月投产,目前已进入生产设备安装阶段,尚未实现经济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
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62.9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947.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37.44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947.70 | |||||||||
2017年:1,340.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73% | 2018年:3,678.88 | |||||||||
2019年:6,928.0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累计投资金额与实际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18,586.00 | 17,062.92 | 13,525.48 | 18,586.00 | 17,062.92 | 8,410.26 | 5,115.22 | 2020年11月 |
2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3,537.44 | — | — | 3,537.44 | — | |
合计 | 18,586.00 | 17,062.92 | 17,062.92 | 18,586.00 | 17,062.92 | 11,947.70 | 5,115.22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柴寅初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柴寅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 ||||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1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5,114.98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实现效益。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柴寅初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柴寅初
附件3:
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13,525.48 | 3,390.62 | 8,410.26 | 62.18 | 2020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3,537.44 | 3,537.44 | 3,537.4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7,062.92 | 6,928.06 | 11,947.70 | 70.02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变更原因: (1)终止子项目“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 “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系公司在筹划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阶段,综合考虑当时公司的现有产品结构、业务发展模式、整体市场环境、客户区域分布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基础上审慎决定的。鉴于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生产工艺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成本高,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生产安全需求的持续提升、生产环保要求的日益增加以及所在区域环境发生变化,继续投资该项目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地区环保安全政策要求。同时基于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项目经济效益有所下降的实际情况,公司审慎决定终止实施“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 (2)变更“年产0.5万吨端环氧硅油”等项目实施方式 |
公司拟将“年产0.5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0.5万吨嵌段硅油项目”及“年产0.3万吨软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是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生产基地定位及产能布局优化的需要,也是为了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2、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12月10日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柴寅初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柴寅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