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润禾材料: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8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0-004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卫红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具体发行期,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在核准有效期内,与发行对象协商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的股票数量依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26,880,0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376,000股(含本数)。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35kt/a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28,118.0326,100.00
28kt/a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3,989.673,900.0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 计37,107.7035,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七)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目前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润禾材料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公司管理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润禾材料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润禾材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同时,为确保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润禾材料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将“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

目”建设期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的《润禾材料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