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25 号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月17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披露:“公司发布了新冠肺炎防控整体解决方案,利用AI和互联网实现院前新冠肺炎的智能筛查和线上问诊咨询,以微服务的智慧医院整体框架和物联网实现院内智慧诊疗和隔离管控,以大数据平台汇集各方数据为医院的实时资源调度以及疫情管控提供依据,打造院前-院中-院后的疫情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全国200多家医院抗击新冠疫情提供服务。”你公司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未能客观、准确地介绍和反映相关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