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0年1月16日,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月1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98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回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