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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在执业过程中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负责公司历年审计业务的项目团队已整体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个别人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拟终止与瑞华所的合作,改聘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相关工作。具体审计报酬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对瑞华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营业期限2012年3月2日 至 2042年3月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谭小青、顾仁荣、张克、叶韶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所已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三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瑞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所知悉本事宜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所相关资质及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要求,并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需要,解聘和终止与瑞华所的合作,改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审计服务经验的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四 、备查文件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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