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15: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五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张子胜、田立新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吴悦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特委托张子胜监事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推举张子胜监事主持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叶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提名叶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二、关于提名史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提名史晓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叶文华: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及本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主要工作经历:
1989年7月至1994年10月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经调处工作;1994年10月至1998年11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书记员;1998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2004年10月至2007年8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二处副处长;2007年8月至2011年1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协查处副处长;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职务犯罪预防三组主任检察官;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主任检察官;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干部;2018年12月起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20年2月起任本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史晓梅:女,1970年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在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工作;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在深圳市深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1999年4月至2005年4月在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科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6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管理助理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