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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7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0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1.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0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情况
1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38,664.6830,931.74巴发改经贸字 [2016]323号
2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 所升级改造项目5,000.005,000.00乌中发改发 [2016]320号
3智能物流综合系统6,398.466,398.46京西城发改(备) [2016]81号
4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35,000.0035,000.00-
合计85,063.1477,330.20-

其中,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已完成封关运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正式运营的条件,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9日对本项目进行结项。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涉及延期的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2020年2月2021年8月

自甘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募投项目实施以来,按照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针对项目所在口岸毗邻蒙古国能源开采计划及国内外市场变化,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当地政府整体物流产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以及项目所在地其他方面政策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多项审批手续办理时间较长,使得项目在建设推进过程中进展缓慢,与计划完成时间相对滞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延迟。近期依据项目的推进情况,以及结合当地政府的全力配合,公司加大了相关募投项目的投入力度,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予以加强,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予以跟进,争取在近期内全部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并保证投入运营。鉴于实际情况及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至2021年8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

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进展等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性质、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友国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友国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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