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柏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7

一、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行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以34.29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88.9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鉴中、张峰、习俊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