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的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9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29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名称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因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并涉及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在发行时公司债券名称进行变更。本次债券名称由“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变更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债券,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疫情防控,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本期债券名称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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