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中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0年1月23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股东中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拟在未来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64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近日,公司收到香港中轩及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蓝帆医疗总股本比例(%) |
香港中轩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21日 | 16.13 | 3,000 | 0.0003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24日 | 17.29 | 7,037,700 | 0.7300 |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25日 | 18.25 | 619,600 | 0.0643 | |
李彪先生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24日 | 17.10 | 397,400 | 0.0412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25日 | 18.25 | 995,100 | 0.1032 |
李丹宁女士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24日 | 17.34 | 544,807 | 0.0565 |
集中竞价 | 2020年2月25日 | 17.84 | 41,693 | 0.0043 | |
合 计 | 9,639,300 | 0.9999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 本次减持后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香港中轩 | 合计持有股份 | 40,908,000 | 4.2434 | 33,247,700 | 3.44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908,000 | 4.2434 | 33,247,700 | 3.448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李彪先生 | - | 1,423,700 | 0.1477 | 31,200 | 0.0032 |
李丹宁女士 | - | 586,500 | 0.0608 | 0 | 0 |
合 计 | 42,918,200 | 4.4520 | 33,278,900 | 3.452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香港中轩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