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雪喆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2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520,944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