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07证券代码:838107 证券简称:中集股份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重庆中集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2月25日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马增荣、刘胜强、胡坚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同意议案事项。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议案事项。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中集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