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3 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
2、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97.97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7.36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10、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2、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 |
券(第二期)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交易所、上交所、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投资者 |
《管理办法》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月15日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计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2020年3月2日。
12、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2025年3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3年3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3年3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公开发行方式,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在批文有效期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方式见发行公告。
22、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交易日 | 工作事项 |
T-2日(2020年2月25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T-1日 | 簿记建档 |
(2020年2月26日) | 确定票面利率 |
T日(2020年2月27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网下发行起始日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
T+2日(2020年3月2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
T+3日(2020年3月3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00%-4.5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2月26日(T-1日)14:00-16:00间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通过传真等通讯方式发送至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0张)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2月26日(T-1日)14:00-16:00间将以下资料通过传真等通讯方式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5)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一至四项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或产品需要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6)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有);
(7)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情况,簿记管理人可认定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通过传真等通讯方式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
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2月2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债券分类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为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2日每日的14: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2月2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须参与网下询价,具体文件清单详见本公告之“二、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之“(四)询价办法”。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3月2日(T+2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0象屿02认购资金”。
账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银行账号:121908768610402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若合格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0年3月2日(T+2日)15:00之前缴足认购款,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一)发行人
住所:厦门市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7层08单元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层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联系人:廖杰
联系电话:0592-6516003
传真:0592-5051631
邮编:361000
(二)簿记管理人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项目负责人:何焱、张光晶
项目组成员:张振华、吴妍妍
联系电话:0201-38565893
传真:020-38565905
邮编:200120
附件一: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非累计)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经办人姓名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传真号码 | ||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如有获配比例限制请在表中注明) | |||
3+2年期(利率区间:3.00%-4.50%)(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重要提示: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2、此表的有效性由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核定;3、债券简称/代码:20象屿02/163176;询价利率区间:3.00%-4.50%;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期限:3+2年;债项/主体评级:AA+/AA+;起息日:2020年3月2日;缴款日:2020年3月2日;4、 投资者将本表填妥(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请于2020年2月26日14:00点至16:00点间通过传真等通讯方式发送至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021-68583076、021-38565941】;咨询电话:【021-38565727、021-20370600】;5、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同时将以下资料通过传真等通讯方式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1)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4)若符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中一至四项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或产品需要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或其他相关备案,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5)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有);(6)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情况,簿记管理人可认定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
申购人在此承诺: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与主管机关协商后,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文件清单详见本公告之“二、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之“(四)询价办法”;8、申购人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申请表中《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
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二 | |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 |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一)(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二)(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三)(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四)(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否( )特别提示:本期债券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 | |
投资者确认 | 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年 月 日 |
证券经营机构复核 | ( )符合本函(一)、(二)、(三)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符合本函(四)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符合本函(五)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评估人: |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在参与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充分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与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与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其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90%-4.0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3.90% | 8000 |
3.95% | 3000 |
4.00% | 5000 |
4.05% | 1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7,000万元(即8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4.05%,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6,000万元(即8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9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1,000万元(即8000万元+3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95%,但高于或等于3.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8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90%,有效申购金额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