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0-023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补充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单独披露事项除外),分别于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240)。鉴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经公司自查,现将有关诉讼、仲裁统计情况补充如下:
一、补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补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涉案金额合计为13,406.9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1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215.377万元,占补充累计涉案总金额的1.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13,191.56万元,占补充累计涉案总金额的98.39%。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补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涉案金额合计为43,452.5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2.5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2,959.84万元,占累计涉案总金额的6.81%;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40,492.68万元,占累计涉案总金额的93.19%。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补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和《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0205财保47号之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的解封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名下的银行账户【账号:3901****198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存款金额45000000元的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东望智能与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技术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及技术服务合同纠纷3个案件,分别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冻结金额200.73万元;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金额
763.77万元;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冻结金额40.71万元,合计冻结金额1,005.21万元,前述3个案件的执行冻结金额合计为1,005.21万元。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东望智能名下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3901****198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仍在冻结中。同时,上述金融借款事项担保人俞凌先生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冻结的公司股票30,439,974股额度尚未解除。
2、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经查询,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裁定书》(2020)京0102执3715号所致,该案件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俞凌、董爱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0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102执3715号】,裁定如下: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的财产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应由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延迟履行金、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中已结案的涉案金额为27,563.21万元,已完成执行涉案金额2,000万元,尚在执行和审理中的涉案金额为13,889.31万元。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1:《补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统计表》;
附件2:《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2月24日
附件1:补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 涉案金额 (万元) | 受理日期 | 判决时间 | 处理结果/进展情况 |
1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濮阳市粮食储备库 | 买卖合同纠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69.600 | 2019年11月7日 | 尚未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19】豫0191民调17088号)被告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法院尚未出具管辖权异议裁定。 |
2 | 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 | 千峡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项目合同纠纷 |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 145.777 | 2019年12月12日 | 尚未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19】浙1121民初4834号)原告杭州青鸟已对被告的资产申请并执行了财产保全,被告请求和解,目前双方正在商榷和解方案。 |
3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顾笑也、蒋晨雯、李玉玲 |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本部) | 0.00 | 2020年1月8日 | 尚未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20】浙0212民初39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 |
合计 | - | - | 215.377 | - | - | - |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 涉案 金额 (万元) | 受理 日期 | 公司收到诉讼或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 | 判决 时间 | 处理结果/ 进展情况 | 其他说明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8,603.380 | 2019年12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 | 2019年9月2日 公司收到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诉讼材料 | 2019年12月24日 | 该事项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京0102民初46783号】调解结案。 鉴于公司、俞凌、董爱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的合法权益,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于2020年2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2月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102执3715号,裁定如下: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7月26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公司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该事项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7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京04民初733号之一,判定:本案已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的银行存款。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 ||||||||||
2 | 余海杰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 23.000 | 2019年7月25日 | 2019年8月12日 | 2019年12月27日 | 该事项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余海杰撤回起诉;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在方城县方城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财务内的工程款中的230000元的冻结。二、解除对申请人余海杰的位于方城县城关镇顺江路东侧、吴 | 无 |
府大道西侧11-40幢1层106号商业用房的查封。 | ||||||||||
3 | 平顶山森源电气有限公司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承揽合同纠纷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334.767 | 2019年12月6日 | 公司未收到诉状或申请材料。 | 2020年1月15日 | 该事项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5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0)豫0191民初981号,以调解方式结案。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12月11日; 知悉方式:法院电话告知。 |
4 | 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0.728 | 2019年11月8日 | 2019年11月12日 | 尚未 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19】浙0212民初16122号)因公司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 | 无 |
5 | 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763.772 | 2019年11月8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开庭进程中 | 该事项(案号【2019】浙02知民初40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开庭尚未完成,原告提出补充提交证据。 | 无 |
6 | 宁波高新区易和泰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承揽合同纠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73.498 | 2020年1月17日 | 2020年1月23日 | 尚未 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20】浙0282民初1128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 | 无 |
7 | 河南省国泰高科钻采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 944.609 | 2019年11月25日 | 2019年12月16日 | 尚未 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19】豫0823民初570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 | 无 |
8 | 北京华宇基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30.542 | 2019年8月15日 | 2019年8月20日 | 2019年9月5日 | 该事项(案号:京海调援【2019】第0313号)经北京市海淀区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案。 | 无 |
9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袁忠琳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50.00 | 2019年10月15日 | 2019年10月17日 | 尚未 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19】预55536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 | 无 |
10 | 西安正通电气有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126.854 | 2020年1月9日 | 2020年1月13日 | 2020年1月17日 | 该事项(案号:【2020】京0108民初2310号)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结案。 | 无 |
11 | 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40.407 | 2019年11月12日 | 公司未收到诉状或申请材料。 | 尚未 开庭 | 该案件(案号:【2019】浙0106民初9797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11月15日; 知悉方式:法院电话告知。 |
限公司 | ||||||||||
1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0.00 | 2020年1月2日 | 2020年2月24日 | 尚未 开庭 | 该事项(案号:【2020】浙0212民初4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 | 无 |
合计 | -- | -- | 13,191.56 | -- | -- | -- | -- | -- |
附件2: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 涉案 金额 (万元) | 受理 日期 | 判决 时间 | 处理结果/ 进展情况 |
1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57.37 | 2017年3月23日 | 2019年7月25日 | 该事项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5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7)京0108民初14968号】和《民事判决书》【(2017)京0108民初14969号】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和2015年9月6日签订的《采购合同》;二、被告(反诉原告)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7.9220万元、经济损失3.6万元。 |
2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永炜通信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661.36 | 2018年7月25日 | 2019年3月25日 | 该事项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108民初3987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3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百赛文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郑州贝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 | 2018年10月19日 | 2019年5月15日 | 该事项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5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豫01民初3950号】判决如下:判令郑州百赛文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郑州贝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 |
4 | 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温本赫 | 买卖合同纠纷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1,145.02 | 2018年12月4日 | 2019年6月19日 | 该事项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105民初14170号】判决如下:1、被告标盛科技向原告支付货款10,832,838.66元并支付违约金633,346.55元;2、被告标盛科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万元;3、被告温本赫对上述标盛科技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5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瑞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85.35 | 2018年12月7日 | 2019年10月28日 | 该事项以成都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调解书》【(2018)成仲案字第1406号】调解结案。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0108执3114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6 |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494.94 | 2019年4月28日 | 2019年8月14日 | 该事项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4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书》【(2019)京0105民初40136号】调解结案。 |
7 |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荆州市建业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280.42 | 2019年10月24日 | 2020年1月8日 | 该事项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鄂1002财保537号】裁定:冻结被告荆州市建业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804248.69元,若款不足或无效,则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经双方沟通协商,达成调解方案,法院于2020年1月8日根据调解方案出具(2019)鄂1002民初3197号民事调解书。 |
合计 | - | - | 2,744.46 | - | - | - |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 | 涉案 金额 | 受理 日期 | 公司收到诉讼或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 | 判决 时间 | 处理结果/ 进展情况 | 其他说明 |
1 | 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499.59 | 2019年2月26日 | 2019年2月27日 | 2019年12月19日 | 原告撤诉 | 无 |
2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3,936.65 | 2019年2月28日 | 2019年3月1日 | 2019年4月1日 | 原告撤诉 | 无 |
3 | 陈文兵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邾爱莲 | 租赁合同纠纷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0.8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4月1日 | 2019年5月30日 | 该事项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30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12民初5498号】判决:驳回原告陈文兵的诉讼请求。 | 无 |
4 | 深圳市科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9.58 | 2019年4月9日 | 2019年4月12日 | 2019年5月21日 | 该事项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1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6民初9643号】裁定:准许原告深圳市科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无 |
5 | 平顶山森源电气有限公司 | 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55.41 | 2019年8月28日 | 2019年9月2日 | 2019年11月14日 | 该事项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陕0133民初20979号】,调解结案。 | 无 |
6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俞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4,578.17 | 2019年9月19日 | 截至2019年9月19日,公司未收到诉状或申请材料,银行仅电话告知已提起 | 2019年9月19日 | 该事项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9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京0102民初37469号】,调解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8月29日; 知悉方式:银行人员告知。 |
诉讼。 | 结案。 | |||||||||
7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3,636.54 | 2019年9月26日 | 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公司未收到诉状或申请材料,银行仅电话告知已提起诉讼。 | 2019年10月30日 | 该事项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京0108民初60441号】,调解结案。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知悉方式:银行人员告知。 |
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袁忠琳、董爱民、陆卫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592.58 | 2019年9月29日 | 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公司未收到诉状或申请材料,银行仅电话告知已提起诉讼。 | 2019年11月25日 | 该事项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津0103执保字1913号】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925,809.9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10月22日; 知悉方式:银行人员告知。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袁忠琳、董爱民、陆卫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1,801.71 | 2019年9月29日 | 截至2019年12月16日,公司未收到诉状或申请材料,银行仅电话告知已提起诉讼。 | 2019年12月16日 | 该事项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津0103民初14682号】,调解结案。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10月22日; 知悉方式:银行人员告知。 | ||
9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 | 6,892.55 | 2019年10月8日 |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仅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未收到其他诉状或申请材料。 | 2019年10月31日 | 2019年10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顾笑也以东望智能的名义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9月30日; 知悉方式:子公司员工告知。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年12月12日 | 2020年1月3日 | 2020年1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该案件知悉时间:2019年12月20日; 知悉方式: 收到浙江高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材料。 |
10 | 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伟、张滨、王芳、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997.54 | 2019年10月22日 | 2019年11月4日 | 尚未开庭 | - |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的《传票》获悉,该案件开庭时间为2020年4月2日。 |
11 | 沧州鑫鹏电子机箱制造有限公司 | 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加工合同纠纷案 | 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 | 100 | 2019年11月12日 | 2019年11月15日 | 2019年11月20日 | 该事项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0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冀0922民初3716号】,调解结案。 | 无 |
合计 | - | - | 27,301.12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