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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5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王子新材股票代码:00273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孝军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雅颂居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孝军
本次权益变动王孝军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4万股
本报告书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王子新材、上市公司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王孝军的基本情况

姓名王孝军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103231962******1X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雅颂居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雅颂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孝军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5,562,073股和3,0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0%和2.1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孝军8,160,0005.727,120,0004.99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王子新材8,160,000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王子新材7,120,000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股东姓名变动日期变动数量(股)价格(元/股)变动方式
王孝军2020年2月21日-1,040,00016.23大宗交易
合计-1,04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孝军合计持有股份8,160,0005.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160,0005.7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履行情况

王孝军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减持价格限制及破发延长锁定期、持股意向透明度的承诺,截至2020年2月24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及股东王武军、王孝军、王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自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3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今已满36个月,在此期间上述股东没有发生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未发生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的情形。截至2020年2月24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首次公开发行前,王孝军持有公司8%的股权,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王孝军对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人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前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30%。

(5)减持期限:应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注:截至2020年2月24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的承诺,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六、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变动日期变动数量(股)价格(元/股)变动方式
王孝军2020年2月21日-1,040,00016.23大宗交易
合计-1,040,00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王孝军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王孝军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股票代码0027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孝军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雅颂居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160,000股 持股比例:5.7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40,000股 变动比例:0.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王孝军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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