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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5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8月0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董事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薛奇先生、郭长春先生、谭祖衡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3,036,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0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薛奇先生、谭祖衡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截至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区间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郭长春集中竞价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04日15.43595,6000.31%
合计595,6000.31%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 股份数量本次减持后持有 股份数量(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截至公告日持有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小林合计持有股份数1,818,2880.94%1,818,2880.94%1,818,2880.9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363,7160.71%1,363,7160.71%1,363,7160.71%
无限售条件股份454,5720.24%454,5720.24%454,5720.24%
罗 兵合计持有股份数3,900,0132.02%3,900,0132.02%3,900,0132.0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968,8851.54%2,968,8851.54%2,925,0101.51%
无限售条件股份931,1280.48%931,1280.48%975,0030.50%
薛 奇合计持有股份数3,208,1811.66%3,208,1811.66%3,208,1811.66%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406,1361.25%2,406,1361.25%2,406,1361.25%
无限售条件股份802,0450.42%802,0450.42%802,0450.42%
郭长春合计持有股份数2,382,4151.23%1,786,8150.93%1,786,8150.93%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786,8110.93%1,786,8110.93%1,340,1110.69%
无限售条件股份595,6040.31%40.00%446,7040.23%
谭祖衡合计持有股份数1,263,3120.65%1,263,3120.65%1,263,3120.6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47,4840.49%947,4840.49%947,4840.49%
无限售条件股份315,8280.16%315,8280.16%315,8280.16%

注:1、上表中已减持股东截至公告日持有股份数量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计算所得。

2、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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