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21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1、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息日期 | 赎回日期 | 赎回金额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到期收回收益 | 结构化安排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财丰理财CF190302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万人民币 | 2019年5月30日 | 2019年11月21日 | 15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4.25% | 30.57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汇利盈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60万美元 | 2019年10月29日 | 2019年12月30日 | 160万美元 | 浮动收益 | 2.43% | 4.64 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万人民币 | 2019年10月30日 | 2019年11月18日 | 10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1.51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万人民币 | 2019年10月31日 | 2019年11月18日 | 5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0.72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万人民币 | 2019年11月4日 | 2019年11月18日 | 5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0.56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2019年11月27日 | 2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0.37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万人民币 | 2019年11月22日 | 2019年11月27日 | 5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0.20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2019年12月20日 | 2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0.44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
2019年12月25日 | 3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0.79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添利宝”净值型TLB1801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万人民币 | 2019年11月27日 | 2020年1月20日 | 5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3.10%-3.30% | 2.29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万人民币 | 2019年12月6日 | 2019年12月25日 | 2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0.30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2020年1月14日 | 3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0.93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2、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购买但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万人民币 | 2020年1月3日 | 2020年1月14日 | 3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0.26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2020年1月16日 | 2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0.21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万人民币 | 2020年2月20日 | 2020年2月21日 | 50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80% | 0.38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万人民币 | 2020年2月20日 | 2020年2月21日 | 8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80% | 0.06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万人民币 | 2019年10月9日 | 2019年11月5日 | 2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0.64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万人民币 | 2019年11月25日 | 2019年12月3日 | 1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90% | 0.06万人民币 | 不涉及 | 否 |
合 计 | 12800万人民币、160万美元 | / | / | 12300万人民币、160万美元 | / | / | 44.93万人民币 | / | /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期 | 赎回日期 | 委托理财金额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结构化安排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财丰理财CF190578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9年11月25日 | 2020年5月7日 | 20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4.20%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TLB1801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9年11月27日 | 无固定期限 | 5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3.10%-3.30% | 不涉及 | 否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0年2月11日 | 无固定期限 | 500万人民币 | 浮动收益 | 2.80% | 不涉及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新增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委托理财为公司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新增认购的理财产品,相关的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控制分析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19年11月4日委托理财金额7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7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19年11月4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www.boc.cn)上公布。 |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2、2019年11月22日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10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19年11月22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公布。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 |
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3、2019年12月6日委托理财金额5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5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19年12月6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公布。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 |
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4、2020年1月3日委托理财金额5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5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20年1月3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公布。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5、2020年2月11日委托理财金额5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5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20年2月11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公布。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6、2020年2月20日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50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20年2月20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公布。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7、2020年2月20日委托理财金额8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8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20年2月20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 |
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公布。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8、2019年11月25日委托理财金额100万人民币
产品名称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1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19年11月25日 |
产品费率 | 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年率)、托管费率0.03%(年率),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无申购、赎回费。 |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 |
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公布。 | |
投资者当日理财计划收益 | 1元*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份额*当日理财计划收益率(年率)/365 |
交易日 |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投资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 “财丰理财”CF19057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产品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期限 | 164天 |
认购金额 | 20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 | 2019年11月25日(受“认购”条款的约束) |
到期日 | 2020年5月7日(收益截至到期日前一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4.20% |
投资者所得收益计算 | 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理财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 无固定存续期限 |
购买金额 | 1000万人民币 |
起息日期 | 2019年11月27日 |
产品费率 | 托管费率(年)0.03%,销售手续费率(年)0.3%,投资管理费率0.20%(年)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10%-3.30% |
开放日/购买日 | 投资封闭期结束后的每个工作日为申购和购回开放日 |
(四)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本产品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由银行统一运作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及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
2、“财丰理财”CF19057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国债、央行票据、现金、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金融债、次级债、AA级(含)以上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类资产、信托集合、资管计划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资产及其相关受(收)益权等。
3、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本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
(五)公司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1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两类,尚未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六)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理财业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保证本金安全,到期能实现预期收益率。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分别为:601398、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87-6-25 | 金子军 | 350,000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售汇、结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业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及经中央银行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 由于稠州银行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 均不超过10%,其所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不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形成决定性的影响。因此, 稠州银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否 |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2,129.02 | 2,233.41 |
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 | 161.60 | 173.71 |
2018 年度 | 2019 年年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9.27 | - |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 14.90 | 16.39 |
公司董事会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2019年9月30日/2019年1-9月 |
资产总额 | 958,857,974.26 | 963,049,804.25 |
负债总额 | 117,748,999.56 | 121,146,86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1,108,974.70 | 841,902,943.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297,022.37 | 115,930,606.35 |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3,024.91万元,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1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8.12%。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46051.42 | 43051.42 | 107.74 | 3000 |
合 计 | 46051.42 | 43051.42 | 107.74 | 3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58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6.90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07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3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7000 | |||
总理财额度 | 10000 |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