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公司股东吴剑鸣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90,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170%)。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剑鸣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剑鸣女士累计减持1,890,116股,以上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吴剑鸣 | 集中竞价 | 2019.12.17 | 52.35 | 722,600 | 0.5799% |
集中竞价 | 2019.12.18 | 51.79 | 47,516 | 0.0381% | |
集中竞价 | 2019.12.19 | 52.47 | 470,000 | 0.3772% | |
大宗交易 | 2019.12.19 | 46.74 | 444,000 | 0.3563% | |
集中竞价 | 2020.01.02 | 57.25 | 5,800 | 0.0047% | |
大宗交易 | 2020.01.02 | 49.67 | 200,162 | 0.1606% | |
集中竞价 | 2020.02.20 | 59.12 | 38 | 0.0000% | |
合计 | -- | 1,890,116 | 1.5170% |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吴剑鸣 | 合计持有股份 | 1,890,116 | 1.5170% | 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90,116 | 1.517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吴剑鸣女士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吴剑鸣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吴剑鸣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首次公开发行所做出的关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04元/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吴剑鸣女士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76元/股。
4、吴剑鸣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未担任董监高职务;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吴剑鸣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