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1.华光股份:指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国联集团:指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国联环保:指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国联财务:指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华光股份向国联财务增资19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华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关联董事王福军、蒋志坚、张伟民回避了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是为了国联集团内部成员间的资金存贷等金融服务的,注册资本1.2亿元,其中我公司出资60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5%。现财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亿元,为了获得稳定的投资受益,(2009年我公司分得红利48万元)公司拟参加本次增资。我公司将同比例增资1900万元,共计出资2500万元,增资后占总股本比例仍为5%。(参与本次增资的其余股东和新进股东均以现金增资)
由于财务公司和华光股份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国联集团控制,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了《规则》要求的信息披露标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清欣
(5)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为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鱼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
(7)与华光股份的关联关系
国联集团
100% 65.85%
国联环保 10.83% 50.83% 国联信托
44.95% 33.33%
华光股份 5% 国联财务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利用财务公司在集团内部具有的资金优势,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关联交易对华光股份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时也便于公司将来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减少财务费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钱志新、何木云、张燕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该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