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2月1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2月1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2月1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0年02月0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投票方式)3人,代表股份22,03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5%。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3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确定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偿债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5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关联股东唐军、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程俊鸽律师、梁健薷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