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2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张志新先生、周晓峰先生、王振勃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治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全文详见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0年3月6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