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20】第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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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1-2 | |
附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 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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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20】第0002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70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8,6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0年2月17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发行完毕,发行价格100元,发行规模108,680万元,期限为6年,债券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70%、第五年2.00%、第六年2.30%。
本次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8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993,880.00元(含税金额,其中:承销费14,416,000.00元,保荐费用2,724,200.00元,律师费用1,59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2,650,000.00元,资产评估费605,000.00元,资信评级费150,000.00元,发行手续费108,680.00元,推介及媒体宣传费750,000.00元)后为人民币1,063,806,120.00元,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95,388.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01,508.6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2月17日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美元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 | |||
1 |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 | 24,200.15 | 6.9064 | 167,135.94 | 77,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31,680.00 | 31,680.00 |
合计 | 198,815.94 | 108,680.00 |
注:美元项目投资总额尚未包含当地对价调整;折算汇率为在《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签署日前的一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上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汇率,即美元/人民币=1/6.9064;实际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其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包括波尔亚太(佛山)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波尔亚太(湖北)金属容器有限公司95.69%股权、波尔亚太(青岛)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波尔亚太(北京)金属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到账日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52,86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 | 77,000.00 | 152,868.88 | 77,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1,680.00 |
合计 | 108,680.00 | 152,868.88 | 77,000.00 |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