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2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