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时兴元、马玉洲、戴立中),参加表决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兴元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对维护公司股价和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0-00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