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并保证:
1、本人就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文件资料上的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
2、本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之签章页)
严勇 | 蔡史锋 | 王莉 | ||
尹建桥 | 陈东成 | 张国清 | ||
朱宜和 | 王光增 | 魏春晖 | ||
陈金明 | 陈文 | 高秀英 | ||
李连明 |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