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特”)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泽特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可能引起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参与人员过多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双方初次接触的,上市公司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本次交易双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三、公司及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并与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协议》的规定,各方应严格保密相关资料,除为本次交易目的而向其他合理需要获得保密资料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披露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本次参与制定、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制作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持续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筹划决策方式等,并督促涉及人员签字确认,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等文件。
综上所述,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中装建设、交易对方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